2024年起,离婚关于房产新规解读!

文章分类:婚姻法规  发布时间:2024-10-27  阅读: 4524

近年来为了避免离婚问题的加剧,我国也在不断修改《婚姻法》,在民法典也提到了婚姻房产的分割问题。


根据最新修订的《婚姻法》来看,夫妻离婚后房产统一按照“新标准”分配,不用再争了:



01

属于夫妻个人房产的情况


一般来说,这三种情况下的房产属于夫妻的个人房产:


1、夫妻其中一方在结婚之前用自己的资产全款买了房子,并且房产证上只写了购买方的名字,那么房产属于个人所有。


2、夫妻结婚前(结婚后),其中一方的父母给子女全款买了一套房,并且房产证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,视为父母的赠与行为,房产属于个人所有。


3、夫妻关系续存期间,其中一方用能够证明的个人资产全款买房,并且产权上面只登记,了出资方的名字,那么这类属于夫妻个人所有房产。


简单总结一下,一般来说属于夫妻个人资产的有三要素:


首先是用个人资产全款买下的房子。


其次是房产证上只登记了出资方的名字,并没有登记配偶的名字。


最后是其他人的赠与行为,并且产权证上只登记了其中一方的名字,,一般这样的房产属于个人所有,另一半无权分割。


02

属于夫妻共有资产的情况


如何界定夫妻共有资产?有四种情况:


1、夫妻结婚前,其中一方面使用全款买房,但在结婚后登记了另一方的名字,这种情况一般视为夫妻间的赠与行为,因此属于共有资产。


2、婚姻续存期间,其中一方的父母全款买房,并且在房产证上登记了双方的名字,视为父母的赠与行为,属于共有资产。


3、夫妻结婚后,两个人一起买房并且还房贷,那么这时候无论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,都属于双方共有财产。这也是最为常见的情况。


最后一种情况比较复杂,但也是十分常见的情况:夫妻结婚前,其中一方个人或者其父母出资“首付”部分,剩余房贷部分由双方婚后共同偿还。


那么离婚后,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出资方的名字,“首付”部分属于个人资产,房贷部分属于共同资产;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双方的名字,则首付以及房贷部分均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资产。


03

继承以及赠与子女房产的分配问题


婚姻续存期间,其中一方通过继承父母获得的房产,如果父母立下遗嘱明确房子归子女个人所有,那么住房属于夫妻个人资产,如果没有立下遗嘱,则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资产。


许多家庭在自己买完房后也会提前给子女准备一套房子。那么夫妻离婚后,房产该如何分割?


1、如果产权证上登记了夫妻以及孩子三个人的名字,那么按照三等分均等分割。


2、如果房产证上只写了子女个人的名字,且子女没有成年的话,属于夫妻间共有资产,如果子女已经成年,则视为父母的赠与行为,房产归子女所有父母无权分割。


为了降低离婚率,近几年也在不断发布新规,比如民法典中增设了一条“冷静期”的规定: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

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未申请的,视为撒回离婚登记申请,主要是避免夫妻之间由于“冲动"而离婚的问题。


不仅如此,许多省份也在发布新规保障女性权益,比如产假延长。


目前全国已有二十多个省市发布了鼓励生育的政策,把过去的产假时间大幅延长,最低的省份都延长了60天,对于二孩三孩家庭,产假延长到90天以上此外,新的《计划生育法》增加了一个“育儿”假期,规定父母每年享有一定的育儿假期,十几天到几十天不等。部分地区产假和育儿假等各种假期加起来,最 长能够达到350天。


另一方面许多专家也在提出新建议,比如任泽平建议进一步完善女性就业权益保障,并对企业实行生育税收优惠,加强保障非婚生育的平等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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